卫生系统机构设置及相关职能
卫生系统由卫生局机关及8个二级单位组成。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卫生局机关
卫生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下设党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业务办公室、财务室各一个。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卫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依据卫生法规、标准,对社会公共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疾病及医疗质量等实行监测。
4、负责管理驻区、区属医疗机构、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医务所室、个体诊所及乡村医生。
5、负责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6、承办区政府和市卫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区医院
医院设置职能、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科室6个(行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办公室、财务科、总科)设临床科室13个(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西医结合科、五官科、急诊科、家床科、涉外科、麻醉科、肠道门诊、针炙科、皮肤科),辅助科室8个(放射科、检验科、药局、药械、电生理、理疗室、供应室、挂号室),设床位100张。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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