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公招方针
为做好直属事业单位年度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58号)的规定,按照市人事局下达的年度增人计划和各单位岗位需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年度市教育局有18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招聘人数共计77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等具体情况见人事编制信息网、市教育局网站公告的《年市教育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及所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和具有市常住户口的在职人员。特殊岗位可放宽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四)达到相应职业资格(特殊学科除外);
(五)年龄40周岁以下(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市教育系统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应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岗位的,应征得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
三、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通过中国人才网、人事编制信息网、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面试人选比例;报名方法等。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由市人事局统一确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只限申报1个岗位,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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