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中心环境建设情况总结
按照区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结合《畜牧中心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畜牧中心环境建设年活动于2011年1月至3月全面进入了排查问题阶段。在区环境办的指导下,中心及时研究制定第二阶段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加速发展”的工作重点,认真组织落实,完成了本阶段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第二阶段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心排查问题阶段活动安排在1月1日—3月31日。为使本阶段工作切合本中心工作实际,真正查找出影响畜牧业发展的问题,中心班子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第二阶段的工作计划,对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任务分解、查找问题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保证有层次、有组织、高标准、严要求的开展该阶段工作。
按排查问题阶段的活动要求,中心认真开展了五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在本单位办公楼设置意见箱。欢迎来访群众和干部职工提出宝贵意见。二是发放征求意见表。采取到养殖项目实施乡镇和帮扶点调研、深入服务对象、开展技术培训等形式,发放征求意见表129张,收集到意见5条。三是进行个别访谈、开展交心谈心。四是利用召开春防工作会议的契机,组织乡镇农办主任召开座谈会,特别是在3月15日,中央电视三台报道省生猪养殖场违法添加“瘦肉精”事件后,我中心及时组织辖区内的养猪大户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生猪养殖情况调查以及猪尿样检测工作。在此基础上,征求服务对象对我中心在服务方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五是出简报24期,及时将本中心开展活动的情况反馈给干部职工和相关部门。
二、主要做法
排查问题阶段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为了达到活动目的,中心紧紧围绕区环境办的要求开展工作,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继续抓好学习培训,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
我中心坚持利用周五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栗战书同志在省委十届十次全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同志在市委八届十次全会上、区委书记李志鹏同志在区委八届十次全会上和全区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要意义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学习《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兽摇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渔业法》等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实现快速发展,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区建设取得新进展,提供良好环境保证的要求,组织开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讨论,以新的工作作风、新的工作干劲,形成了纪律严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政令畅通的良好局面。
(二)实行责任分解,抓好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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