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水资源执法检查意见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事业用水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三个一号文件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全区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三个一号文件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依法查处水资源违法案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主要目标
以建立良好的水资源管理秩序,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巩固年全区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强化水资源管理的约束力,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开展工业企业取用水情况检查,重点将民营、乡镇、村办企业纳入水资源统一管理,切实解决管理覆盖不到位的问题,做到取水必须经过许可、用水必须纳入计划管理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违法取水必须依法处罚,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奠定基础。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
在年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着力查处涉及取水许可、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水资源费征缴等方面的水事违法行为。本次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突出三项内容:
一是继续抓好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是对未纳入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企业取用水情况进行检查,解决部分镇、民营、村办、工业园区等企业水资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加强对水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违反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继续抓好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主要包括:
1.应当限期补办取水许可证至今未办理的;
2.应当安装或更换合格取水计量设施至今未安装和更换到位的;
3.应当封闭自备井至今未封闭或封闭后又擅自启用的;
4.拒缴、拖欠水资源费或污水处理费至今未足额上缴的。
同时,对年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未涉及的水事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普查。
(二)开展全区未纳入水资源管理企业的取用水情况普查,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信息调查,包括地理位置、所属行业、主要工业产品、经济发展指标等;
2.企业用水基本情况调查,包括用水水源、自备井情况、纳入水资源管理情况、近三年用水量、主要产品用水定额、污废水排放、水资源缴费情况等;
3.企业用水管理情况调查,包括安装合格的用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运行、定期校验、建设的节水项目运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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