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门政风行风评议方案
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机构:
为深入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优化经济发展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司法行政良好形象,根据县委和市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目的,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为推动我县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参评对象和内容
评议对象。局机关各股室、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所,各乡(镇)司法所。
评议内容:局机关和各乡(镇)司法所的评议重点要放在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承诺失信、效率低下、与民争利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县公证处、县各律师事务所和“148”法律服务所的重点为切实解决法律服务中的乱收费、收费不服务、乱服务、缺乏诚信等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具体为:
(一)落实政风行风责任制的情况。是否建立起政风行风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单位和部门工作总体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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