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临时占道摊点管理通知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府厅发号),为较好解决城市流动摊点管理难题,促进全市环境有较大改善,市容环境全面提升,按照“疏堵结合、分类错时、规范管理”的要求,市政府同意在南昌市内部分街道、区域设置“便民服务点”。通过该项便民服务工程,完善城市便民功能,提高城市品位。经研究,作出如下流动摊点管理规范要求:
一、便民服务点与区域管理相结合
根据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市民需求等实际情况,划分为严禁、控制、划定三种区域,设置“便民服务点”实施区域差别化管理。
严禁区域。各类交通主干道、机关、学校、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为严禁区域,禁止以任何形式设置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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