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电网停电预案
一、总则
(一)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引起的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电力生产因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停电事件。
(三)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i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i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本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含);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本县县城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含);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造成本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含),并且造成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市级电网供电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本县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70%以上(含),并且对本县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含),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2、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含),3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本县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含),50%以下;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造成本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含),40%以下;
(4)因市级电网供电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本县电网拉限负荷40%以上。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必要时由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供电局局长、县经贸局局长、县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供电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县电信局、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乡(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统一指挥应急求援、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研究和部署重大应急决策;决定实施和终止本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i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必要时建议县政府报请市政府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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