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欠侦查方案报告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水利局、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监〔〕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汇报如下:
一、时间安排(年10月15日—2012年前)
年10月15日—10月31日宣传发动阶段
年11月1日—11月20日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
年11月21日—2012年前执法检查阶段
2012年月日—月日分析总结阶段
二、人员安排
1.成立领导协调小组。为确保此项行动的落实,成立由区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公安分局、总工会等五部门参加的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并在区劳动保障局设立办公室。
(未完,全文共1252字,当前显示34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