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办农村危房改造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镇政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先急后缓的原则,稳妥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力争用年,三年的时间,使辖区内的困难群众都能居住上符合标准的房屋。为做好年危房改造工作,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改造范围
辖区内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扶对象及个别特困户,现居住的房屋经市有关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共计118户。
二、改造方式
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的房屋,必须服从村镇规划,否则,不予改造。改造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1、修缮加固
房屋主体结构不变,通过更换窗门、檩条、屋梁、碎瓦、苇箔、檐橛,倒檩后重新上瓦、加固墙体,恢复危房的安全居住功能。此类共计43户。
2、拆除重建
(未完,全文共1147字,当前显示32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