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新农合工作持续发展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基本医疗的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健康权益,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而新农合筹资则是事关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政策性强,任务很重。为确保年度我乡新农合筹资任务圆满完成,促进新农合工作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筹资对象
具有本乡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户口的农民。
二、筹资原则
新农合资金筹措,实行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自愿参加,各村以户为单位参合原则。
三、筹资标准
自愿参合的农民个人缴费以户为单位,每年每人自缴30元,其中24元记入个人家庭医疗帐户,6元纳入大病统筹基金。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九江财政和昌财政对每位参合农民每年补助资金分别为60元、54元、3元和3元,每人每年总计合作医疗费120元。
四、目标任务与时限要求
今年参合的农民人数至少达到农业总人口的93%。筹资时间截止为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收缴农民自缴资金。
五、筹资方式
1、以户为单位,经村民(户主)签字同意,由村集体代缴或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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