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集中营运现状调研报告
为提高我区国有资产运营治理程度,月上旬,区财务局(区国资办)构成调查专班,赴区学习国有资产运营治理工作状况,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运营治理公司基本状况
国有资产运营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运营公司)是在原房地产公司的基本上,经区县政府同意于年5月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成本5亿元人民币,是一家集国有资产治理及运营、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手续代办、物业治理服务等本能机能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公司与房地产公司执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公司现有人员148人,其中在岗80人,内退17人,离退休51人。
公司部属有岸房建筑、台兆营业、买卖置换、岸房运营、等8家参控股公司,其中控股公司3家,参股公司5家。自公司成立以来,累计融资50亿元,总投资额150多亿元,每年上缴利税6000多万元。当前正在具体启动和铺开吉庆街片、青岛路片的规划和建设,积极推进沿江商务区建设工作,着力打造“首善之区”。
二、国有资产运营治理公司运作形式
国资公司是按《公司法》要求规范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具有自力法人资历,在区国资委的指导下,执行自力核算,自立运营,自傲盈亏。
(一)治理体制健全,职责明确。国资运营公司完全依照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进行治理,真正做到了政企分隔,政资分隔,运营权与一切权分隔。在公司治理方法上,构建了以产权为纽带的资产运营治理体制,即区国资委—国资办—国资公司三级治理形式。区国资委代表区县政府实行出资人的权利,决定公司董事会的构成及公司兼并、分立、闭幕、增减成本等严重事项。区国资办负责对公司进行日常监管,首要采取委派财政总监和绩效审核两种方法对公司进行治理,并向公司征收国有资产运营收益。国资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要求,执行自立运营、自傲盈亏,并承当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在公司行政治理体制上,辨别由管资产和管营运(营业)的副区出息行治理,管资产的副区长不论营业,管营业的副区长不论资产,这样就保证了公司一切权和运营权的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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