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开展土地卫片检查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照《省政府办公厅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6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郑政文〔〕4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的土地市场秩序,现将我区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及目的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规定。依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置、讲求实效、依法行政”原则,全面落实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奖励方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我区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或虽未达到10%但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加强耕地维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各镇(办)区属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及要求协助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范围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为我区卫片覆盖的区域。
(二)时间布置
(未完,全文共2337字,当前显示69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