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卫生室评核方案
为了促进全市农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卫生室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和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结合枝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重点,通过构建村卫生室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有目标、有责任、监督到位、科学评价的管理机制,促进全市村卫生室整体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考核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枝江市农村卫生室考核委员会(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全市村卫生室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和具体工作制度的制定。各镇(街办)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卫生院院长任考核小组组长,在考核委员会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对象
全市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室
五、考核内容
村卫生室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公共卫生服务方面
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要求落实:
1、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
3、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4、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5、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6、预防接种服务;
7、传染病报告和处理;
8、高血压及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重大公卫项目任务完成:
1、育龄妇女增补叶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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