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信息化创建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和提高村卫生室及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切实加强农村卫生的网底建设,根据省卫生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保证我县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提高全省县村卫生室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全县卫生信息化工作水平,推进以信息化带动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要求全县村卫生室电脑配备“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基本实现全县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的信息化管理。按省卫生厅统一要求,开发整合村卫生室信息化管理软件,建设数据交换与共享接口;推动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建设,逐步建立系统安全、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资源共享的县、乡(镇)、村为一体的卫生信息化网络体系。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包括全县11个乡镇154个行政村卫生室。
(二)项目实施内容
1、硬件配备
建设硬件基础设施。为全县所有行政村卫生室配备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为全县农村居民配备健康卡,为条件成熟的村卫生室和乡镇合管办配备移动数字处理机。
2、系统软件
按照卫生部要求和全省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指导意见,配置数据库、应用集成中间件、应用服务中间件、消息中间件等系统软件,搭建快捷、安全、高效的软件支撑环境。
3、功能规范与数据标准根据卫生部统一的村卫生室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规范和数据标准,参照省卫生厅技术指导意见进行实施。
4、应用软件村卫生室信息管理系统应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支持村卫生室全科诊疗、收费、药品管理以及新农合、妇幼、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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