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委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度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辖区负责制、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制和企业生产主体责任制。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一)镇安委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完善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意见及方案,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考核兑现。
4.负责治理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
5.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制定、落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对策,按期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制定本辖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
1、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依法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行业管理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全镇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3、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负责统计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实施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按照镇政府的授权,依法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镇派出所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全镇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和活动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2、负责对全镇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全镇公共消防设施的监管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责任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社会消防力量的培训;负责制定全镇公共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及验收;负责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监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组织、指挥全镇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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