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法官演讲稿
对于基层法院的法官来说,尤其身处派出法庭处理民事案件,职业和岗位的特性使得每天的工作都离不开人民群众。并且,我们面对的是一群特殊的人民群众,他们带着各自真实的故事,在尝试完其它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时,满怀期待来到法院,内心揣着最基本的公平正义,朴素而又坚定。而我们的工作,就是阅读他们带来的这些故事,然后写上结局。这种结局,是要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结局,是我们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结局。
法官作为一种职业,具体到每个干警,就是一项工作。我做我的工作,为何要让人民满意。有人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法官之所以被称为官,不能被理解为有权力,而是人民内心渴望的公正,集中于审判执法人员身上而变成有形的存在,这才是“法官”的应有之义。作为回应,我们必须真正成为公平正义的化身,才能继续维持人民群众的信任,弘扬公正之气,这是双方互相促进的过程。其实,卖红薯与当官之间并无等级、贵贱之分,但是如果我们辜负法律的专业知识,辜负国家的培养,在自己的岗位上不发挥应有作用,那么应该乘早把位置腾出来。“大树扎根于沃土,高楼立足于基石”。人民群众就是沃土和基石,在此支撑下,不仅是司法事业,乃至整个社会事业才能得以往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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