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国家、省、市卫计委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落实整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结合2018年省、市卫生监督协管督导考核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协管工作目标任务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是卫生计生监督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延伸到基层的监督网络,是一项惠及全体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明确协管服务范围,根据国家《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第三版)》、省、市卫生计生委、财政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县区级、乡镇(街道)级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考核评分表的有关要求,明确规定“建立本底资料”、“协管巡查户次数、频率、覆盖率”、“协管文书记录”、“线索信息报告”、“宣传教育”、“数据上报”“协管培训”等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有序,及时发现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消除”,有效保障辖区内居民的健康权益。
二、严格标准,做好台账资料管理
(未完,全文共1942字,当前显示56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