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张庆伟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国、全省和全市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切实组织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嘉荫县公安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为嘉荫县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动实效,县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
党委委员、副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
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
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
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各所、队、中心、室、各派出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刑侦大队
办公室主任:霍金泽
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工作推进、情况掌握、检查督导等工作,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书记张庆伟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局上下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打击重点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
2、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4、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6、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7、在乡村、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8、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的违法行为。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五、工作措施
(一)、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推。
(未完,全文共5465字,当前显示148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