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鲁水直党字〔2019〕2号)、淄博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淄组发〔2018〕53号)、淄博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淄教工委发〔2019〕3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就召开2018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担当负责、积极作为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方法步骤
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月27日前完成。各支部结合实际,对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要求、方法步骤等作出具体安排,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党中央精神、上级党组织要求落实到位。
(一)精心组织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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