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较好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现有监察执法力量,保证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201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24号令),依法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做到执法检查制度化、有序化、规范化,切实以严格的安全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查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其较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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