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资管理工作,发挥职能管理作用,提高物资采购的效率和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物资质量,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物资管理内容有。计划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仓储管理、备品备件管理、供应商库管理和物资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模式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实行物资管理职能和经营、服务业务相分离的管理模式;公司的物资管理职能由公司的物资部门履行。
第五条物资供应科是公司的物资职能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公司物资工作。
第六条公司物资管理工作分两级管理,物资供应科为一级管理机构,公司所属各单位为二级管理机构。
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设置物资管理岗位,安排物资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
第八条物资供应科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组织拟订、完善相关的物资管理标准和制度;
(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公司本部及各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的采购、监造、催交、仓储、使用和综合利用等管理工作,协调物资运输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四)编制物资采购和物资服务合同范本,对公司物资招标采购合同进行鉴证;负责管理公司物资服务合同;
(五)按照所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一级管理设备材料需求计划组织采购工作;
(六)组织建立和管理公司设备材料供应商库和设备材料评标专家库;
(七)负责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物资管理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规范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仓储管理;按规定负责公司矿山设备备品备件和报废物资的管理工作;
(九)参与公司的相关项目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十条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物资管理有关标准和制度,组织制订本单位相应的物资管理制度;
(二)编制及上报本单位属一级管理范围的设备材料需求计划及技术规范书;
(三)负责本单位物资管理和下属二级管理范围的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工作,并将二级采购结果上报物资公司备案;
(四)负责本单位采购的物资质量控制,收集设备材料在运行和管理中的相关信息及时上报物资公司;
(五)组织编制备品定额,合理控制库存物资储备和使用;
(六)负责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存货的报废物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物资采购、保管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法规,遵纪守法,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各种材料,建立供货渠道,及时、准确、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任务。
第十二条推行合同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十三条大型或专项物资的采购必须由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人员和采购员一起对市场进行考察后,根据性价比来确定采购何种材料,不得随意购入;合同完善后,采购人员负责材料的到货监督,货到后必须请相关部门人员一起验收质量并做好入库工作,完善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每月月计划由生产科汇总各部门计划后在25日前交供销科采购人员,采购人员及时将计划交供应商进行报价,在三日内
报价回传后,交生产科长、供销科长及生产副总审阅,做到货比三家,根据性价比定点采购,采购人员负责材料的到货监督,货到后必须请相关部门人员一起验收质量并做好入库工作,完善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日常零星材料由通过审查的供应商送货,做到及时、准确、保质保量并做好入库工作,完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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