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关于做好防洪防汛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防洪防汛工作的通知
2011/7/710:03:29部门:生产部
2011年汛期已至,针对公司所承担工程的特点及工点分布情况,为实现全面安全渡汛,现将今年防洪、防淹、防突水、突泥、防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洪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防洪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防洪抢险工作,防洪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孙谋
副组长:赵全民孙振川
成员。刘胜东、徐军哲、孙建海、谷晓丰、蒙先君、万俊平、周晓泽、张志、李华坤、刘海江。
公司防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部生产管理室,办公室电话:0371-67283700;路电:053-83700,生产管理室将在过程中通报各项目防洪工作情况。
二、防洪抢险总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洪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严格执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防洪岗位负责制,坚持“强化基础、加强检查、消除隐患、预防为主、积极抢险”的原则,切实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指挥到位,确保安全度汛。
三、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并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汛前检查。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汛前防洪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公司防洪办公室。检查重点包括:施工现场、住地周围的山坡,堤岸、河沟、防洪排水设施、避雷设施、输电线路和设备、机具、材料尤其是爆破器材的存放、道路运输、隧道洞口、桥涵基坑、路基、明挖基坑、竖井口、斜井口等易受洪水影响的地方。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彻底整改,不留隐患。各单位在雨季、汛期来临前至少组织一次防洪专项检查。公司防洪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将对现场防洪工作进行抽查。
2、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防洪抢险工作安排和组织实施办法,对所需的人员、材料、机具、资金等做出计划和储备,保证重点,兼顾全面,确保施工生产不受较大影响。
3、加强信息沟通、做好汛前准备。加强与地方政府、水利部门、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汛期气象预报和防洪动态。积极配合业主和地方政府抓好防洪工作,遇有重大险情时要服从地方政府的指挥,积极参与地方抗洪抢险。
4、对重点设备、材料、机具、库房等场所要配有保障的抢险材料和器械,并安排值班看守人员。组织必要的抢险演练和技术培训。
5、山区工地要检查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和住地周围,有无因降水而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坍方、落石、泥石流等自然危害。
6、重点防汛工程、新开工点、在建工程施工、收尾阶段及竣工未验收工程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的重点部位,采取专门防护措施。
7、大雨、暴雨期间,各级防洪工作小组要有领导干部轮流值班,组织检查。遇有险情,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抢险并及时上报,争取及时得到系统支持和帮助。
8、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防洪重点。
9、严禁出现工作走形式、随意应付、出现问题隐瞒不报或迟报现象发生,一经发生因重视不足造成生产延误和损失,将根据公司管理文件对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10、各项目上报的防洪领导小组及防洪抢险队伍如有变动的,必须及时上报变动后的组成,包括相关人员的名单及各种联络通讯方式,保证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11、各项目经理部应有专人收集和掌握当地的降雨信息,了解当地水文特征,根据不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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