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局长述责述廉报告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现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负责人责任及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领导责任,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我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就是严重失职的思想意识,自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担当,自觉增强“两个责任”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按照县委“两个责任”落实的精神,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于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四个亲自”要求,主持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研究讨论制定贯彻实施意见,担任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落实“签字背书”制度,与班子成员、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建立了我担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担负“一岗双责”、纪检组长担负监督责任的责任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组织推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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