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明检查暗访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向纵深开展,强化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明查暗访工作质量和效果,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市委《关于在市县(区)机关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查暗访范围
全市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执收执法、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二、明查暗访内容
1、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
2、服务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情况;
3、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情况;
4、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5、推行公务公开情况;
6、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7、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落实行业服务规范的情况;
8、媒体及舆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9、其他与工作作风有关的情况。
三、明查暗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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