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目标和总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按照中发[2001]14号、中办发[2005]25号文件要求和各级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的部署,强化综治领导责任,深化“平安集美”建设,加大打击防控力度,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狠抓工作措施落实,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落实综治责任,推进平安建设。要牢固树立抓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也是政绩的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把保一方平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形成声势更大、气势更足,氛围更浓的舆论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巩固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抓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要以“平安社区”考评验收办法为标准,认真对照检查找差距,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情抓起,从平安创建最关键的环节抓起,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
二、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按照“同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运作模式,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形成多渠道、多种方法排查调处格局,努力实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主、处置得好”和矛盾纠纷调处率100%成功率95%以上的目标,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上访和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尤其对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要积极座位,扎扎实实做好群众工作,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要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深化与“邪教”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的斗争,继续做好民间“保钓”人员的教育劝导工作,积极参与边海防管理,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问题。
三、强化打击防控,提高防范能力。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支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及“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要认真落实区、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在巩固现有的基础上,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力度,扩大防控覆盖面,消除防控盲区,努力形成全时空、立体式的治安防控网络。鼓励各社区通过整合松散型小区建立物业管理的方式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能力。要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有序,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范整体效能。针对辖区部分路面犯罪猖獗,公共复杂场所多,旅游景点多的特点,科学合理布局治安巡防力量和治安执勤点,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防控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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