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方兴未艾
xx早在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法令的初期,就已经开始各种形式的安全卫生评估、评价工作,多年努力取得了相当大成绩,通过各种形式劳动安全卫生评价的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大大提高。但是,在实践中也发现,有些项目的问题源头出现在初步设计阶段,一旦项目设计存在安全卫生方面的疏漏或缺陷,往往在验收时再发现已经造成损失,甚至面临于事无补的尴尬境地。因此,为了做到项目安全措施、安全技术装置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避免事后再来修修补补,有些建设主管单位几年前就已开始了自觉进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程序。
1996年10月,原劳动部发布了第3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程)劳动安全卫生察规定》,1998年2月又发布了第10号令《建设项(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和第11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正式提出开展"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1998年国家行政结构改革,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职能进行划转,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8年8月发布了国经贸安全[1998]480号文件,国家经贸委1999年3月又发布了国经贸安全[1999]500号文件,从政策上把"三同时"工作引向更深层次,加强了推行建设项目预评价工作的行政力度。
xx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令,规范化地履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程序尚在启动阶段,虽然起步落后于xx、xx、上海等地,但执行法令、法规和预评价程序比较规范。从"南化公司荷兰dsm公司合资改造12万吨/年已内酰胺装置工程"和"xx索普集团公司15万吨/年醋酸技术改造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过程和评审过程看,这项工作不但在提高建设工程的本质安全度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方面,为设计单位提供了设计依据;为建设单位提供了决策参考3也为安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提供了重要技术依据。总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肯定会对xx省的安全生产形势的良性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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