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思考②
——写在《职业安全卫生公约》批准周年之际②
(续上期)
两点差异
一、理念的差异
——“安全生产(生产的安全)”还是“职业安全卫生(劳动者的安全健康)”
职业安全卫生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多个领域,主要是生产领域和劳动关系领域。笔者认为:“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卫生”是不同领域中两个相互关联,然而理念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以生产为本”;后者是“以人为本”,体现了人们对于职业伤害问题认识的两个阶段、两种理念。理念的不同导致立法时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法条内容、实施机制等一系列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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