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为何总是“事后发现”
每次火灾、矿难等安全事故发生后,就会听到当地吹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集结号,动辄就是发出成百上千条整改指令,动辄就是取缔和关闭成百上千家违法经营场所。难道事故前后安全隐患有两条标准。
“深圳龙岗“9•20”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该区进行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截至9月23日下午6时,共出动7669人次,检查卡拉ok歌舞厅、宾馆、网吧等场所3477家,发出整改指令书255份,取缔和关闭无证照、违法经营场所818家。”———这样的新闻、这样的场景,我们再熟悉不过了。每次火灾、矿难等安全事故发生后,就会听到当地吹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集结号,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动辄就是发出成百上千条整改指令,动辄就是取缔和关闭成百上千家违法经营场所。难道事故前后安全隐患有两条标准。安全隐患为何总是“事后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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