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工作总结-执法必严,不负使命
检察院工作总结-执法必严不负使命人民检察制度作为中国政治法律制度中的基本制度之一,是随着共和国的诞生而建立起来的。漾濞县检察机关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过程。1955年6月26日,成立漾濞县人民检察院,1985年6月1日,改称为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957年至1966年初,检察工作在曲折中有所发展。1966年至1979年初,检察工作被迫中断。1979年5月25日恢复重建后,按照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方针,依法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在组织上和业务上都获得了空前发展。至2004年底,全院内设7科2室1组1局,有干警26人,其中少数民族干警20人,女干警5人,全体检察人员均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年来,伴随着自治县的设立和发展,自治县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为保障自治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显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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