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总结
行署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总结
**地区行署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在***人民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指导意见》,严格按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要求,2019年**地区各级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本着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逐步规范,备案审查程序基本理顺,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实用性。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署及县(市)政府备案人员基本到位,工作责任基本落实。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的重要方式,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员既要具备应有的法律知识水平,又要懂得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对具体从事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同志提出了较高的业务素质要求。行署法制办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职责设在综合业务科,并有专人负责,对各县(市)政府及部门报备文件进行审查的工作职责也进行了明确,要求有专人负责。从各县(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来看,**市、乌苏市、和丰县、沙湾县政府法制办有专职人员负责,额敏县、裕民县、托里县法制机构由于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暂时在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基本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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