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信局电信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区工信局电信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及时在我区开展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有实施方案、有专人负责、有治理结果,着力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通过
治理与整顿,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努力达到全区电信领域的各种收费行为公开透明、依法规范、公平合理。现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工作,取得实效
(一)、集中整治了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
1、严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规营销。要求电信企业落实《关于规范电信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382号)要求,业务宣传真实准确,严禁差别定价、夸大优惠、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
2、严禁强行扣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落实《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1*]136号),严格执行业务订制二次确认,严禁强行捆绑搭售、强制用户使用指定业务、伪造订购记录等行为;杜绝收费项目不清、收费标准混乱问题,严禁单方面改变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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