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调查与思考
七五普法调查与思考
一、调查背景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决定》着眼于“全面”二字,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重大决定,是普法依法治理的纲领性文件,为**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新的契机。2019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为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的先进经验,全面规划“七五”普法工作,找准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工作成效,做好“六五”普法和“七五”普法的顺利衔接,特广泛收集各乡(镇)、各单位、各群体对即将启动的“七五”普法规划的建议和意见,开展调查研究,为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奠定基础。
二、“六五”普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六五”普法过程中,形式主义的现象依然明显,部分部门、部分单位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没有将其重视起来,“重形式、轻效果”等走过场现象不在少数;职责不落实,协调配合不够,普法资源运用不充分,对普法工作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够有力,为了考核而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甚至时有厌倦情绪产生。
二是法治意识淡薄,社会法治氛围不浓。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不强,本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想法,发生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信访,使一些本该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问题涌向信访部门;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解决问题时用情不用法,治标不治本,容易导致群众的不满,从而引发新的矛盾;一些私营企业业主急于发展经济,对费时费力又费钱的普法工作重视不够,不愿投入,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导致劳动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
三是存在薄弱环节,普法效果不够明显。在改革开放、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社会矛盾层叠交织,普法教育工作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因而出现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工作盲点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如,法制副校长、法制班主任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学生学法积极性不高。农村人口分散、流动性大,群众素质低等因素,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度大、实施效果不明显。
三、“七五”普法面临的新形势
1.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惯性思维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调解、诉讼等社会矛盾解决主渠道的挑战。社会治安压力增大,安全维稳形势错综复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公民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尤为重要。
2.社会发展日趋多元化,群众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利益,已成为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最大驱动力,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越显迫切,法制宣传教育承担着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社会责任日益重大。
四、“七五”普法的内容、载体和方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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