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文明单位的申报材料
近年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十六大精神的鼓舞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和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三为”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不断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为目的,广泛开展了以公民道德规范普及教育为重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创建效果明显,2003年被县委、县人民政府命名为县级文明单位。之后,我们珍惜荣誉,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使我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跃上了新的台阶,回顾我局“三个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具备了申报州级文明单位条件,现特向县文明办提出申报州文明单位,并附文明单位创建情况,呈县文明办评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主动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是新时期发展的要求,也是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一个新任务和新课题。近年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工作重点,把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系统”作为“十五”计划的奋斗目标,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为使这一目标顺利实现,把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综合股、局工会、团支部,宣传股、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开展,领导小组成立后,组织学习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州委、县委、上级业务部门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搞好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奠定了基矗
二、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程,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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