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岗前培训的目标是使新进出口员了解本公司情况及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能更快胜任未来工作并遵守规定。
第二条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办法依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公司创业史;
2.公司业务;
3.公司组织机构;
4.公司管理制度;
5.所担任业务工作情况、业务知识。
第四条凡新进人员先进行五至八天培训,每隔二周举行一次。
第五条新人员的培训,人事部门应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计划表,培训进度记录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
第二章培训阶段
第六条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总部的培训;
2.主管部门的培训;
3.实地训练。
第七条公司总部的培训须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1.公司状况;
2.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及其本人未来的工作岗位环境;
3.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他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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