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工作站章程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义务工作站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的名称: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义务工作站(简称商丘医专义工站syyg)
第二条本组织的性质。本组织是由我校义务工作者自愿组成,从事非营利性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组织的宗旨。通过组织义工服务活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社会风气。本组织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组织隶属单位。隶属于商丘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
第五条本组织的处所: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本组织成立时间。2019年3月2日(2019年3月,商丘市人民政府社科联和商丘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决定在商丘医专设立义工工作站,并任命时任商丘医专校学生会副主席、心理卫生协会秘书长王世光同志为首任站长,轩歧医研协会副会长、心理卫生协会组织部部长余飞同志为副站长。随后随着演讲与口才交流协会的诞生,商丘医专义工站初具规模。)
第七条首任站长:王世光(:1968352912)
首任副站长:余飞(:634450315)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组织的业务范围。助老抚弱、扶贫济困、资助救学,宣传推广环境保护和交通知识,组织开展力所能及的环保、维持交通秩序、社区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社会公益性活动。
第三章义工
第九条本组织的义工为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语之桥口才交流协会(即原演讲与口才交流协会)全体社团干部及全体会员。
第十条申请加入本组织的义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奉献精神;
(二)具备与所参加的义务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三)能从事一定时间的义务服务工作;
(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义工入站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站申请书(含注册信息);
(二)经理事会确认通过;
(三)进行义工宣誓,由理事会发给义工证。
第十二条义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组织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组织的活动,阅读商丘市义工联合会和商丘医专义工站的各种资料,接受义工站的培养和训练;
(三)参与本组织义工干部岗位的招聘及常务工作;
(四)有向本组织推荐会员和请求本组织维护其在组织及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中合法权益的权利;
(五)请求本组织帮助解决公益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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