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岗位责任制度
市城乡规划局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局机关建设,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岗位责任制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对处室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岗位责任制遵循的原则
(一)因事设岗,职责分明;
(二)权责一致,任务明确;
(三)逐级负责,分级督促;
(四)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第五条局机关各部门应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范围,制定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职权,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一)科级以上干部的岗位责任,由领导班子根据班子成员分工确定。
(二)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确定。
第六条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工作任务、工作权限、工作标准、工作责任和共同要求。
(一)工作任务。明确规定每个工作人员应承担的具体职能业务和必须完成的任务。
(二)工作权限。明确规定每个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应行使的权力。
(三)工作标准。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规定每个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时在质量、数量和时限上的具体要求。
(四)工作责任。对工作人员在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学习效果、遵纪守法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
(五)共同要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www.7rdy.cn])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第七条局领导主要职责
(一)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二)局党政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同时要对分管工作负责。
第八条各处室的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正职。在局长及分管副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做处室工作计划与安排,督促、检查处内其他人员按期按质完成工作。及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职。在处长的领导下,根据工作计划与安排,协助处长完成本处的各项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局各处室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财务等工作。负责局务会、业务会及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检查督促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局系统目标任务的制定、分解、落实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协调检查和督办;负责重要文稿及全局性文稿材料的起草和全局各类文件的运转及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督察室批示件、市政府阅办件和催办件,市长批示件、市长专线的办理工作;负责文电处理和信息编报;负责公文收发和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以及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承办和催办;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及财务会计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工作,对局系统各项资金进行审计和资金管理;负责对局系统行政经费、事业经费、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编报、经费核拨及年度决算工作进行审核;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的年检;负责局机关生活福利、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帮乡扶贫和双拥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的调度、维修、管理和办公大楼的管理等行政后勤服务工作。
(二)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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