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号)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县决定于**年4月中旬至6月底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流传地域、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特别是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县“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以县文化局局长王应战为组长,副局长董文为副组长的修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普查范围
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普查范围。(具体内容见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简易操作手册)
五、普查原则
(一)全面性
普查应包括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类别,不应有任何遗漏,要注重吸纳以往调查成果,对已调查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进行认真复查和核对。要兼顾城镇和乡村,调查对象要兼顾不同的人群,调查地区所蕴藏和传承的各种传统民间文化载体,均需进行调查。要按照传统民间文化本来的生存状况去调查和采录,不能在调查之前就先设定框框,主观先验地舍弃某些方面,从而改变它本来的生存面貌。
(二)代表性
在全面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的基础上,要力求抓住民间文化现象中具有主流的,或主要的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注重去粗取精,选出在当地群体社会中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重点深入调查。
(三)真实性
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和原貌,真实地、不加修饰地、不加歪曲地记录,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杜绝提供虚假材料。
六、普查方法
(一)组织人员和开展培训(2019年4月16日,将开办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修武培训班,我县8个乡镇及小营工贸区的各村都将抽派普查人员赴县进行集中培训)
(二)进行田野实地调查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必须以实地调查为主,普查人员要到现场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涵,真正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镇、不漏种类”地调查。要悉心拜民间传承人为师,完整采录讲述者、传承者或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人文背景、相关的数据。要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做到资料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调查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要撒大网、细摸查、定准位。撒大网就是要广泛发动群众,搜集所有的项目信息。仔细摸查就是在抓好面上普查的同时,可重点走访,确定调查范围,进行田野访问作业。定准位就是要注重调查资源蕴藏较为丰厚的乡镇、村落;注重选择那些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较有才华和独创性的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问答、表演、展示,如故事家、歌手、民间艺人等;特别要抓住当地的民俗节庆(如节令、庙会等)活动,不失时机地进行现场采访。
(四)用多种手段采录
(未完,全文共5130字,当前显示14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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