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10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建设工程涉及大量的信息和档案,而且种类繁多,为便于工程建设信息的管理和交流,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应用工程、管线工程、土建工程及其他建设工程。
3、职责
3.1工程建设的现场代表负责工程信息的收集。
3.2工程建设的牵头部门应设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建设信息的整理、传递、分析。
3.3应建立工程建设档案登记和管理。
4、工程建设信息的分类
(1)立项文件:
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
专家建议文件,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等资料;
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核的实施申报表及工程编号。
(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用地申请报告及建设用地批准书;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申请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初步设计图纸说明;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和审查意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施工图及其说明;
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4)招投标及合同文件: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勘察设计、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其他分类合同。
(5)开工审批文件:
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送的文件和图纸;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6)竣工资料:
竣工图;
建设工程移交资料;
建设工程备案资料;
(7)财务文件;
工程投资估算;
工程设计概算;
施工图预算;
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资料;
工程决算书;
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8)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工程部现场代表;
工程项目监理及负责人名单;
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5、流动信息
(1)投资控制信息
①设计变更;
②工程量变化表(现场签证);
③工程造价的市场变化情况;
(2)质量控制信息
①质量抽样检查数据;
③质量事故记录和处理报告。
④施工各阶段验收、检查、测试记录。
(3)进度控制信息
①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②立项工作进度表及报建进度表;
③工程征地、拆迁进度报表;
④工程设计安排。设计委托书送达时间、设计完成时间。⑤工程开工时间、计划完成时间;
⑥施工单位工程进度表;
⑦监理月报、季报。
6、工程建设信息交流细则
6.1工程建设信息的传递
6.1.1有关工程建设的固定信息均应在工程信息管理员处备份。
6.1.2有关工程建设的流动信息均应传递给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员。
6.1.3有关工程建设流动信息均应有工程建设牵头部门的信息管
理员传递到公司计划财务部。
6.1.4需要时,工程建设信息应传递到公司主管副经理。
6.2工程信息的共享
现场代表应将工程建设信息录入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以便于工程管理、统计、分析、处理。
6.3工程信息的处理
6.3.1工程分阶段信息均应传递给信息管理员进行信息处理
6.3.2各类信息必须分类处理
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量变化表以及工程材料价格变动,应与合同价分析比较;
②进度款拨付,应与合同分析比较;
③项目结算,应与合同价分析比较;
④项目投资变化趋势预测;
⑤对工程进度表,应对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分析比较;⑥对工程量完成情况,应对照年度计划进行分析比较;⑦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动态比较;
⑧工程进度变化趋势预测;
⑨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验收记录,应对照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分析比较;
⑩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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