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利得要素问题及完善意见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对财务会计报告的改进主要集中在利润表方面,对利润表中的会计要素和利润表结构进行了调整,重心是报告全面财务业绩。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首次列入了利得这个词。近年来不少公司净利润中,利得所占的比重呈日益上升趋势,甚至超过了日常经营性收入。如果不能正确分清利得与收入的关系,公司真实的盈利能力将会被扭曲反应,将误导报表信息使用人的投资、分配等重大决策和公司经营层的经营管理决策。企业的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作为三大财务报表之一,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利润表的整体框架出发,通过对收入和利得的会计要素设计和结构设置的研究,来完善利润表的要素设计和结构设置,这对会计准则发展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有重要意义。
一、利润表中引入利得
(一)利得的要素设计
1992年颁布的会计准则中会计要素一共有六个,分别是资产负债类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类的收入、费用、利润。在2006年颁布的新基本准则继续沿用六大要素,但是对六大会计要素的内涵作了调整,在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中引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中的“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利得指的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偶然性或非经常性发生的与公司日常经营几乎不相关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它主要是由非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最终结果是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二)利得的利润表结构设置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利得的列报作出新规定,对直接计入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如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项目要单独列示,并合计到营业利润,使净利润中包含了部分其他综合收益(未实现资产持有利得)的内容。准则在利润表中设置了综合收益总额,包括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
二、利得要素的国际比较
(一)要素设计比较
本文主要比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中国新会计准则中关于利润表中收入和利得不同。从会计要素的数量来说,fasb的设置最详细的,包括十项;iasc的会计要素设计的最概括,包括五项。具体的要素设计名称参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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