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双向选择实施办法
为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人才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因素,增强中层领导的责任感,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以建设一支作风精干、勤政廉洁、办事高效、素质过硬的机关干部队伍。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和市局机关干部队伍实际,拟于2005年元月在市局机关组织实行干部双向选择工作。特制定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行干部双向选择,要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贯彻党管干部、定岗定员、优化组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着眼于干部素质,立足于推动业务,服务于工作全局,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干部力量的合理配置,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平衡全面发展。把市局机关建设推向新水平。
二、双向选择的对象、范围
(一)本次双向选择的对象。本局机关中层领导(含调研员)以外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未完,全文共1275字,当前显示41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