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1)
各办事处、村、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进一步提高全镇信访工作质量,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创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为切入点,以“学习年”、“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凝心聚力,激情创新,重点突破,建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社会稳定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进“平安绣惠”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坚实一个目标。引导依法上访,解决重点信访,减少越级上访,控制集体上访。
(二)搞好二个服务:
1、服务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三)确保“三个不出”:
1、信访问题不出镇;
2、不出现新的遗留问题(半年以上仍未处结)。
3、不出现因部门或工作人员因行政不当引发的信访问题。
(四)坚持四项制度:
1、坚持首问负责制度;
2、坚持信访公开承诺制度;
3、坚持目标管理制度;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
(五)做好五项工作。1搞好日常接访,及时办理来信来访,力争初访处结率达85%以上;2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提高批示件办理质量,加快办理节奏,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3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信息报送准确及时;4快速反应地调处集体访和越级访;5继续与有关部门配合搞好下访,消除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切实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
三、运行程序
信访办公室作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要立足本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具体负责信访案件的授理、登记、督办、上报、归档、回复工作。综治、司法要密切配合做好息访稳定工作。
(一)一般信访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各主管部门接访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接访时要做到态度和蔼、热情诚恳、文明礼貌,切实为上访群众排忧解难,能当场答复的要及时答复劝返,对情况复杂、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可移交信访办,由信访办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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