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善县镇财政管理体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
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完善县镇财政管理体制工作会议。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年初以来,围绕完善县镇财政管理体制,县财政局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调研,全面分析情况,多方听取意见,反复进行测算,形成了方案初稿。尔后在征求县人大、县政协意见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修改;最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今天以县政府91号文件形式呈现在各位面前。这个方案,可谓是十月酝酿,十易其稿;十月怀胎,一旦分娩。会前,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徐纪平同志对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通过今天的会议,达到统一思想、解释政策、组织实施的目的。刚才,县财政局宋天平同志就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作了说明。下面,我再谈三点想法。
放眼全球,纵览古今,财政体制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总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而变化。财政体制与国家相伴而行。有了国家,也就有了税收;有了税收,也就有了财政体制。历史上的许多革新变法,往往与财政体制改革联系在一起。北宋王安石变法,明朝张居正变法,都跟税务体制、财政体制的改革有关。新中国成立后,财政体制就经历了统收统支、分级管理、分级包干和分税制等多轮改革。就浙江省而言,“省管县”的财政体制也有一个逐步调整完善的过程。1995年是“两保两挂”,后来同时实行“两保两联”,去年又作了进一步的完善,综合实行“两保两挂,两保一挂”的政策。
我县从1985年建立乡镇一级财政至今,也经历了6次财政体制的调整完善。现在,第六轮财政体制即将到期,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总结前六轮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对现有体制作进一步的调整完善。应该说,这次县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完善,不是一两个人的意见,也不是匆忙仓促的决策,而是在全面分析全县财政运行情况的基础上,着眼**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而作出的慎重决策。新一轮财政体制有三个特点。
一是较好地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总体而言,新一轮财政体制是一次微调,是一次完善,是一个温和的方案,较好地体现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所谓继承,就是新体制充分考虑到了政策的延续性和可接受性,充分吸纳继承了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成功的、有效的做法。譬如,财政体制大的框架,就没有作“伤筋动骨”的变动;再如,对镇街类别的划分,还是山区镇、平原一般镇和强镇三大类,还是那么几个镇街。所谓创新,就是新体制根据新的情况、新的形势,作了相应的完善,使这个方案更加具有时代的烙印。譬如,根据中央出口退税政策作出重大调整这样一个新的情况,我们建立了出口转型县镇联动机制,通过县镇财政体制上利益的调整,来更好促进出口转型。
二是较好地体现了事权和财权的统一。县镇作为两级政府,事权不同,财权相应也有所不同。前六轮财政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其实也是县镇两级政府事权与财权不断相统一的过程。新体制更好地体现了这一点。譬如,对镇街事权的划分,新体制在原来比较原则的基础上,现在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与此相适应,将镇街的财权大体上划分为三类:一是“吃饭”资金,就是确保“吃饭”需要;二是基本发展资金,就是确保每个镇街都有相应的资金用于建设、发展;三是统筹资金,根据三类镇街的不同情况,确定了不同的统筹比例,以更好地统筹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文教卫事权与财权的划分上,县委、县政府经过研究后认为,为有利于调动镇街的积极性,还是继续实行“以县为主”、避免“由县包办”的政策,因此也就继续把相关的事权和财权留在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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