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米泉市实施扶贫解困工程动员会上的讲话(1)
在米泉市实施扶贫解困工程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市委、市人民政府在“两会”顺利闭幕后紧接着召开这次实施扶贫解困工程动员会,充分表现了市委、市人民政府践行“三个代表”要求、关心人民群众生活、解决弱势群体生产生活困难的决心。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实施扶贫解困工程进行动员,对有关工作任务进行部署。会议印发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扶贫解困工程的决定》和《米泉市扶贫解困工程实施方案》,下面,我就实施扶贫解困工程进行安排部署。稍后,周书记还要做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这些年来,尽管我市特殊困难群体的数量不多,问题不是很突出。但是,市委、市人民政府对解决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问题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坚持从关心救助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多途径解决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2004年底纳入低保范围的人数达到1211人,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实施三年来,共发放低保金261.1万元。二是组织实施了城市解困工程,出台和施行了《城市解困工程五项优惠政策》。三年来,共结对帮扶特困家庭320户1119人。帮助城镇特困家庭解决就业的有228人次,就医的有360人,就学的有808人,解决冬季取暖问题的351人,解决其他方面困难的有1188人,帮扶资金支出53万元,目前已有191户664人实现了基本脱困。三是于2002年在市民政局建立了社会救助基金。两年来,在各单位、党政机关干部、各族市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累计筹集救助资金197.97万元,有效解决了特殊困难群体大量的实际困难。四是通过各级民政部门对城乡五保户、特困户不定期给予救济。三年来,共为2766户(次)特困户发放临时救济102.2万元。五是2004年,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阳光工程”,投入65万元,解决了47户城乡无房特困户的住房问题。六是多层次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建立了市四套班子领导干部联系困难户制度,定期深入困难群众家中,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妇联和团委针对妇女儿童开展了社会救助活动,“春蕾计划”、“1+1”助学等活动开展情况都比较好;市残联在扶助残疾人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从总的情况来看,我们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吃不饱饭,就不了业,子女上不上学,有病就不了医,冬天取不上暖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直接影响到我市安定团结、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好局面。为此,前一段时间,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民政部门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摸底,根据调查显示,目前,全市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城乡居民共有802户,其中城区346户,农牧区456户。市委、市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扶贫解困工程,计划用三年时间,使802户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从根本上摆脱贫困。
一、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参与扶贫解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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