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
一、局领导班子的责任目标
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坚持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人事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一起进行责任追究。
(二)坚持集体领导与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年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五)领导班子集体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以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分析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领导班子成员集中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全年不少于4次。在党员干部中认真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活动,弘扬正气、抵制歪风。
(七)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廉政承诺,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半年报送廉政纪律执行情况。
(八)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探索源头治腐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措施。
(九)认真负责地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源头治理腐败和行业纠风工作;认真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
(十)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使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十一)重视并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支持执纪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十二)年终向区委、区纪委和市局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职责
(一)局长任维民同志的岗位职责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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