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的实施意见》、《xx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形成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全面执行各项教育法规,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中小与各完小(中心幼儿园)签订本责任书。
一、规范招生行为
中小本部以及各村小(中心幼儿园)严格执行县教育局招生要求,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强化学籍管理。严格执行xx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学籍信息化管理,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不招收无籍生,招收无籍生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和学生个人自行负责。
二、规范办校办班行为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严格控制班额,办学规模适度。
三、规范教学行为
(未完,全文共1337字,当前显示42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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