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终身问责不要有侥幸思想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让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笔者觉得这把从严治党的“利器”,可谓锋利无比。
该“条例”第十条“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由此看来,党中央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下了狠心,动用了铁手腕。
终身问责,不要有侥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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