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开展卫生系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市卫生局领导班子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文件精神及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纳入整改范围的专项整治任务要求,现就开展卫生系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要求,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流通秩序,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法规范收费,有效解决医疗机构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整治重点
(一)药品(器械、耗材)采购中的突出问题
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不通过全省统一平台采购药品、采购非中标药品、高于中标价采购药品;不通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个人或少数人确定本院用药品规;违反备案采购制度,随意大量采购备案采购药品等问题;药品采购单位和相关人员是否在药品采购过程中收受钱物或其他好处。
(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
是否存在开大处方、不合理检查、开单提成或索要回扣、红包等问题;是否存在以赞助学术为由接受医药生产、经营单位的外出考察活动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用药信息等问题;是否存在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有偿转诊、科室出租承包等问题;是否存在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是否存在对政府降价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乱加价等问题;是否存在医疗服务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挪用和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医保基金等问题。
四、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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