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动员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贡献力量,根据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这一主题,全面、扎实、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思路上向惠民富民汇聚,在工作上向为民利民倾斜,在作风上向亲民爱民转变,立足自身实际,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满足群众加快发展的渴望、改善民生的要求、建设和谐家园的期待,全面提升创先争优活动实效,为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营造环境好、作风实、效率高的工作氛围,形成真抓实干创先进,为民服务争优秀的良好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以三问三比一承诺(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比学习、比服务、比贡献,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承诺)为抓手,贯穿厅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促进各项为民服务措施全面落实。突出联系群众,增强与人民群众感情;突出调查研究,明晰为民服务方向内容;突出比学赶超,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本领;突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变上访为下访,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突出兑现承诺,增强为民服务质量效果。
三、活动内容
(一)安排部署,逐级抓好落实。各党委(总支)、支部要制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计划安排,明确活动内容、方法措施和工作要求,推进活动有序开展,并于5月初前完成部署动员。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督促检查、带头践行。年底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专题总结报厅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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