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创文明单位,做文明教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申报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开展创文明单位,做文明教工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教工队伍师德师风和专业素质建设,推动金明中小学科学发展和创新发展。
二、组织机制
建立以刘俊杰校长、庄建新书记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年级段组长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校办公室在校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具体实施。
三、评选对象
金明中小学全体教职员工。
四、评选条件
(一)教师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切实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抵制和反对四风的楷模。
2.爱岗敬业。忠诚教育,勤恳敬业,言行文明,认真负责,关心集体,服从分配,团结同事,尊重家长,不得与师生和家长发生冲突,维护教师形象,维护学校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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