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关于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对我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做好我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安排部署,特制定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部署要求,根据市环保部门发布的大气污染预警信息,适时开展专项整顿,以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为核心,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解决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对我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发现问题为引领,狠抓整改落实,推动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公安交警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支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张明川担任,副组长由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成祥、王京立担任,成员由秩序科、车管所、宣教科、设施科和各大队主要领导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支队秩序科,主任由杜云科长担任,负责统筹协调、统计上报等日常工作。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个月,从2015年12月13日至2016年1月13日,分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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